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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自2016年6月30日起施行
发表时间:2024-03-10 20:22:27  来源:江南体育app下载入口   阅读次数:1    

  为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健全工业节能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日前,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布《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3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6月30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四十二条,最重要的包含:工业节能的概念和管理职责、节能管理、节能监察、工业公司节能、重点用能工业公司节能、法律责任和附则。

  《办法》结合《节约能源法》等法律和法规,明确了工业公司的节能要求,包括: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完善节能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对能源消耗实行分级分类计量;禁止购买、使用和生产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定期对员工做节能教育培训等。

  《办法》规定重点用能工业公司应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确立能效标杆,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节能管理,实施重大节能技术改造工程,争创能效“领跑者”。工业与信息化部将加强对全国重点用能工业公司节能管理指导、监督。

  依据《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规定,《办法》对工业公司用能不符合强制性能耗限额和能效标准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节能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追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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